沧州市司法局
关于公开征集2025年度政府规章立法项目的
公 告
为了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提升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我市政府立法的参与度,使政府立法更好地反映民意、集中民智,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扩大渠道征集2025年度政府规章立法计划建议项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全市各级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以及公民个人均可以提出立法项目建议。
二、立法项目建议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定的城乡建设与管理、生态文明建设、历史文化保护、基层治理四项地方政府立法权限范围内。
三、立法项目建议应当写明立法项目的名称,立法的必要性、可行性,立法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或拟规范的主要内容,有条件的可附文本草稿或相关资料。社会公众提出立法项目建议的,可以只提出立法项目名称及立法的主要理由。
四、公众可于2024年12月22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交建议:
1、信函:邮寄至沧州市运河区浮阳南大道14号沧州市司法局,收件人:沧州市司法局立法与合法性审查科,邮政编码:0610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政府规章立法项目建议”字样。
2、电子邮件:发送至zflfzj2025@163.com,并请在邮件主题注明“政府规章立法项目建议”字样。
3、公众号:微信搜索“沧州司法”公众号,进入公众号后搜索“公开征集2025年度政府规章立法项目”进行留言。
沧州市司法局
2024年 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