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司法部2024年第5号公告以及《河北省司法厅关于参加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2024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等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事宜的通告》,现就参加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4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在沧州市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网上填报申请信息
参加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4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应于2024年7月10日9时至12日24时,登录司法部官网或者司法部政务服务平台,填报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信息。申请人可以选择在报名地、户籍地、工作和生活所在地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报名时申请享受放宽条件政策,考试成绩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申请人,应当选择户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申请人毕业后因学习、工作等原因将户籍已迁至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比照上述规定办理。
二、现场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人应于2024年7月17日至18日期间,按照网上申请时预约的时间,到沧州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现场提交申请材料,办理资格申请和信息核验事宜。申请材料包括:
(一)居民身份证原件。
享受放宽政策的申请人,需提供本人放宽地区户口簿原件。
(二)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3年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
(三)根据审核需要提交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历查询结果、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查询结果、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学位认证报告等补正材料。
上述材料原件经司法行政机关审验后扫描留存归档,原件退回申请人。
制作《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照片由司法行政机关根据申请人报名时提交的电子照片统一印制,无需申请人提交。
三、申请材料受理地点和咨询电话
地点:沧州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沧州市运河区光荣路与浮阳南大道交叉路口)
咨询电话:0317-3138876
工作时间:9:00—11:30 15:00—17:30
四、证书颁发
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经审核符合授予条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由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领取,具体颁发事宜另行通知。
沧州市司法局
2024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