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沧州市2025年度政府立法工作计划,市司法局研究起草了《沧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规定(修订)》。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意见建议。
本次征求意见的截止日期为2025年7月20日,反馈途径和方式为:
(一)发送电子邮件至cangzhoulifa@163.com。
(二)书面形式请注明“文件草案建议”寄至:沧州市浮阳南大道14号沧州市司法局立法与合法性审查科
附件:沧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规定(修订)
沧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规定(修订)
2025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