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沧州市司法局坚持把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作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重要途径,多措并举,多点发力,不断创新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贡献司法行政力量。
一、创新开展“执法能力提升年”活动。在巩固2022年全市“行政执法大比武”成效的基础上,动员16个县(市、区)和32个市直部门开展“行政执法能力提升年”活动,通过专业队伍组建到位、办公条件改善到位、执法装备配备到位、制度机制完善到位、业务培训开展到位、“三项制度”落实到位、执法协作衔接到位、执法改革推进到位、工作亮点培树到位、工作成效考核到位“十个到位”工作标准为抓手,督促指导各地各部门做好执法队伍建设、执法装备配备、执法制度建设、执法业务培训、日常执法监督、加强执法创新等方面工作,进一步夯实基层行政执法工作基础,提升行政执法能力和规范化水平。
二、严格行政处罚结果公示信息管理。在全省创新开展行政处罚结果公示信息专项清理行动,组织各级各行政执法部门,严格按照《河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河北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完善“信用中国”网站及地方信用门户网站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机制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对在河北省执法信息公示平台、政府及部门门户网站上公示的行政处罚信息进行全面清查。对涉及一般失信行为公示期达一年和涉及严重失信行为公示期达三年的行政处罚信息,全部撤下,使企业信用免受不必要影响;已经完成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的,经有关责任部门核实后,在最短公示期期满后撤下相关公示信息。本次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共清理行政处罚公示信息52365条,其中市级清理8036条、县级清理44329条,进一步为企业发展减负赋能。
三、加强基层行政执法能力水平提升。2023年6月,分两期对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进行集中封闭培训,培训执法队长和监督骨干224人,14个部门的20名授课人员授课40场,授课总时长2800分钟,进行警示教育5次,发放《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培训资料汇编》《乡镇(街道)行政执法案卷规范指南》等学习资料2000余本,供全市191个乡镇街道执法人员学习参考,进一步规范提升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水平。
四、严格规范行政执法事项。印发《关于对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罚款事项的决定>情况进行自查的通知》,组织各县(市、区)政府及市有关部门对落实国务院决定取消的公安、交通运输、市场监管领域29个罚款事项,以及调整的交通运输、市场监管领域24个罚款事项落实情况开展自查,对河间市、泊头市、沧县等县(市、区)落实情况开展督导,确保行政执法事项取消、调整到位。
五、持续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对2022年全市《免罚事项清单》《减轻处罚事项清单》进行更新扩容,在原有15个执法领域276项事项清单基础上,梳理汇总形成了《沧州市免罚事项清单》《沧州市减轻处罚事项清单》(2023版),涉及生态环境、公安、税务、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等20个执法领域422项事项,其中包括免罚事项392项,减轻处罚事项30项,进一步提升执法温度,激发市场活力。
下一步,沧州市司法局将严格落实省、市工作部署,进一步发挥统筹协调职能,从夯实执法基础、提升执法能力,加强日常监督、规范执法行为,加大助企力度、提升执法温度,深化执法改革、提升执法效能等方面入手,主动担当,积极作为,持续创新行政执法监督模式,不断提升行政执法监督水平,为加快建设现代化沿海经济强市,推动中国式现代化沧州场景实现良好开局提供坚强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