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2022年度沧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沧州市运河区浮阳南大道14号 市司法局立法与合法性审查科(邮编:061000)。
来信请注明“《2022年度沧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czhfxsc@163.com。
三、因《2022年度沧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所列事项已分别公开征求意见,此次征求意见期间为10天。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4日。
附件:2022年度沧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2022年度沧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事项 |
承办单位 |
决策时间安排 |
1 |
制定《沧州市船舶污染物监督管理办法》 |
沧州海事局 |
第三季度 |
2 |
修订《沧州市节约用水办法》 |
沧州市水务局 |
第三季度 |
3 |
制定《沧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办法》 |
沧州市交通运输局 |
第三季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