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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度沧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2-05-25   来源:

现将2022年度沧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沧州市运河区浮阳南大道14号 市司法局立法与合法性审查科(邮编:061000)。

  来信请注明“《2022年度沧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czhfxsc@163.com

三、因《2022年度沧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所列事项已分别公开征求意见,此次征求意见期间为10天。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64日。

附件:2022年度沧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2022年度沧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事项

承办单位

决策时间安排

1

制定《沧州市船舶污染物监督管理办法》

沧州海事局

第三季度

2

修订《沧州市节约用水办法》

沧州市水务局

第三季度

3

制定《沧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办法》

沧州市交通运输局

第三季度